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各区管委会,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通知》(国食药监协[2007] 291号)、全省农村食品安全“三网”建设工作座谈会、**市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精神和**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,进一步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,提高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
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,各镇、各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,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各镇(区)创建工作要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指导下,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,切实加强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(镇)工作的领导,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,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,不断加大经费投入,确保我县在2008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,迎接省、市验收。
二、把握创建目标,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
各镇、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基础,牢牢把握创建工作的主动权,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,一着不让地抓好落实,通过一年的建设,实现以下工作目标:
1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,将其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目标考核体系。
2、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,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而逐年增长。
3、县、镇、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,工作责任明确,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。
4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、信息员实现全覆盖,初步建成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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